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最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通知》要求,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现就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各金融机构可以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发布)规定基础上,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三、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四、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各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7〕234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