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根据《广西甘蔗种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18-2035年)》(桂政办电〔2018〕2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甘蔗良种育繁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电〔2020〕94号)和《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糖〔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以下简称“良繁基地”)建设,现将良繁基地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良繁基地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县级糖业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并于每年8月底前将批复结果行文(附已通过验收、公示和批复甘蔗良繁基地项目名单)(附件2)报自治区、市级糖业主管部门备案,请有关市、县糖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良种繁育推广基地项目规划选址和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由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将已批复并需要申请自治区补贴资金的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行文报市级糖业主管部门,9月底前市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行文报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助,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意见核拨资金,县级糖业主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市级糖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糖业发展实际,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附件:1.广西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建设申报指南2.县(市、区)年已通过验收、公示和批复甘蔗良繁基地项目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