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为了切实推动耕地有机质提升,根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23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一)》(邮农[2023]244号、邮财农[2023]322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市近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水稻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示范面积2700亩,亩施有机肥200公斤以上,由村级申请、乡镇初核、市级复核,择优选择实施主体和示范区域,申报村务必于2024年4月15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盖章后报高邮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联系人:倪艳云13773437306,王飞18796666233附件1: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主体及示范区遴选标准.doc附件2:高邮市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实施主体申请表.doc高邮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