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星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陈希乐13096.152温州市舌安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杜昕13384.073浙江中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陈小双11364.754温州市晨曦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甘慧君11781.845温州医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罗海鸟11381.156浙江驰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蔡浩瀚5953.017浙江驰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潘雪静6924.488浙江驰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刘忠琪5953.01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