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于2003年10月已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导致已取得的海域使用权证范围与现有码头的实际用海范围不一致,业主单位对码头用海重新进行论证,重新界定码头及港池用海范围,现向我局提出用海申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拟申请用海总面积9.294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码头)0.5687公顷,港池用海8.725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至2033年7月,现将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箱:mggt2681675@163.com附件:茂名港水东港区鑫龙码头项目用海界址图及坐标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4月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