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工作部署,经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会议审议,并报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组长审定,形成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第二批及下一批次拟入白名单暨移除第一批短期内银企不能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名单,现予以推送,附件:1.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第二批白名单(17个)2.下一批次拟入白名单项目(27个)3.暂时移除第一批白名单项目(10个)4.第一批新增白名单项目(2个)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代章)2024年4月3日附件1:惠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第二批白名单(17个).et附件2:拟入下一批次白名单项目(27个项目).et附件3:暂时移除第一批白名单项目(10个).doc附件4:第一批新增白名单项目(2个).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