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对象2023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及其所属的独立法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及以财政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当参加评价考核,鼓励非预算管理单位及所属非财政性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参加评价考核,二、评价考核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评价考核内容及方法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3〕4号)规定,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具体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四、评价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及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对仪器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择优给予运行奖励,五、其他(一)请参评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评价考核申报表》(附件2)、《仪器管理单位评价考核汇总表》《仪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三)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组织开展,(四)申报事宜可咨询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吴杰、张炜超,联系电话:0591-87842341,联系电话:0591-87881590,附件:1.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2.2024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表3.仪器管理单位和仪器评价考核汇总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