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农生态(生)〔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省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名额(一)申报条件,各申请主体自愿向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二)组织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报州(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州(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形成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报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各地组织拟推荐主体及时通过线上系统(网址:http://eco-farm.com.cn/apply)填报申请信息,请昆明市、玉溪市、临沧市组织2021年评价的首批国家级生态农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3、4准备材料,首批国家级生态农场效果评估工作与年度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各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组织好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在4月28日前将附件3《xx州市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环境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