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围绕构建“1+5”现代产业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二、申报条件1.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晋城市内注册登记,科研团队拥有5名以上具有较强创新服务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究人员,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三、申报方式1.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县(市、区)单位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四、申报材料要求(一)必备材料1.填写《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3.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签订的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合作协议复印件,(二)参考材料1.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的国家、省部、市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2.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证明材料,3.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技术创新中心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开放协同、引领发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