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体环境,提升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扬州市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评比办法》的相关要求,对2023年度参评农贸市场进行综合评价,现将2023年度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下列单位联系:1.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9332729,2.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4-87868520,附件:2023年度中心城区“星级农贸市场”评价结果.docx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