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请,我中心初审认定,下列企业符合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要求,现予公示,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之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联系科室: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26335、8526340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日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名单(第六批)序号申请主体名称金额1遂昌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41.722遂昌贝尼菲特大药房854.863浙江遂昌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2327.494遂昌县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173.16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6402.296丽水市经纬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遂昌分公司712.377遂昌县万胜小车修理厂2137.198遂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5289中浩建工(浙江)有限公司9296.59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