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信息技术应用等软件信息领域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物联网、元宇宙、智能制造中与软件相关的领域,(三)项目需在本市内实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形成的软件、集成系统、固定资产等权属应归于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四)项目承担单位已与银行就该项目签订贷款合同,并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已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不低于50万元,确保项目真实性,认真落实项目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形式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