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业务专题会集体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见附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德昌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4-6898124),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2天,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德昌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4月1日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序号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补缴时间(社会保障号码)起始时间截止时间补缴合计月数1德昌县中医医院张丽琼513424※※※※※※※※2928200211200708462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德昌县房地产管理所)杨丽513401※※※※※※※※0823200307200712543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德州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刘宗艳513424※※※※※※※※0047200401200512244德昌县破产改制单位(德昌县乐跃纸厂)吴东513424※※※※※※※※09181992031995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