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申报村实地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3月4-15日期间,市美丽乡村办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96个“特色村”“生态村”全面开展实地核查,经市核查组研究,清城区龙塘镇高桥村等59个申报村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基础设施较完善、群众创建积极性高,利于推动乡村建设向“建设、运营、管护”一体转变,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蝶变,拟确定为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村,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4月1日-4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338226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市农业农村局(市美丽乡村办)附件:2023年度和美乡村“特色村”“生态村”创建任务.et清远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