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2016〕45号)和《关于实行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常态化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永委人才办〔2018〕2号)的规定,经组织报名、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其中:2023年第二、三批25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住房保障受理资格,符合首次购房补贴条件二类12户、三类1户(见附件1),人才公寓二类12户(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如对本人结果或对他人申请资格有疑异,请向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3800285,市人社局人才科:3613256,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3634269)申请复核或反映,附件:1.永安市2023年第二、三批人才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符合首次购房补贴条件人选汇总表2.永安市2023年第二、三批人才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