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本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要求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装订,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一式三份,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制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3.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三、申报时间、地点受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受理地点:经开区滨湖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8号综合窗口四、咨询电话联系人:康阳联系电话:0373-3686023附件1:2024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附件2:2024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