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共富工坊”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3〕187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共富工坊”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3〕19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部、财政局、派驻纪检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踏勘、综合论证等环节对申报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现已结束,现将叶村乡食用菌“共富工坊”提升项目、斋坛乡蓝莓“共富工坊”建设项目、裕溪乡裕溪村白酒工坊标准化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验收结果面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内容结算审核金额(万元)叶村乡食用菌“共富工坊”提升项目叶村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硬化200米*4米,文化走廊、研学中心、展示中心等设施建设,23.6211斋坛乡蓝莓“共富工坊”建设项目斋坛乡人民政府室内外装修装饰、配套设备采购,包括蓝莓基地点位提升、蓝莓工坊指引牌、工坊周边氛围营造、户外研学体验场所、停车位改造等,25.2258裕溪乡裕溪村白酒工坊标准化建设项目松阳县裕溪乡裕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600平方米标准化工坊,同时按照SC认证标准,申报SC认证,103.7552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长松路258号联系方式:0578-8802200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9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