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度挖掘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之星”个人、集体推荐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肇庆市第一届“肇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暨“创业之星”表彰工作方案》及市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肇庆市“创业之星”评选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推荐情况公示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条件在肇庆注册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岗位吸纳带动就业的,在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1.“创业之星”个人评选条件,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中小微创业企业实现带动就业(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30人以上,大型企业实现带动就业100人以上,2.“创业之星”集体评选条件,团队在推进创业工作中有措施、有实效、有亮点、有创新,近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现拟补充推荐以下个人、集体参加评选:1.“创业之星”个人候选对象1名:谭铭洋(肇庆市智联科创梦工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肇庆市创新创业促进会法人),2.“创业之星”集体候选对象1个:广东林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可于公示期内向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