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部展会工作管理的通知农办市〔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为进一步突出农业农村部展会主旨作用,提升展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方向举办展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好宣传三农政策、展示农业农村发展成就、促进农产品贸易、推动行业交流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区域特点显著的农业农村品牌展会,二、注重提升展会实际效果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点任务,优化展会运营服务,系统谋划展会主题、展示内容和重大活动等事项,四、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展会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展会规范化管理,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举办的展会和组团参加的国际展会,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展会,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农业展会工作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