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按照《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吉人社联〔2022〕145号)、《关于对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复评的通知》(长人社办〔2024〕18号)文件精神,长春市人社局对全市现有的22家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复评工作,根据机构自评、专家组评审,榆树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机构拟评定为“合格”,拟要求长春市新科普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机构限期整改,拟取消长春市朝阳区领仕汇才教育培训学校等14家机构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现将复评拟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3月29日至4月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复评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联系电话: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0431-88522882传真: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0431-85679971电子邮箱:ccjy88522882@163.com收件单位: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通讯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18室)邮编:130061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9日(责编:黄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