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工信企业〔2023〕17号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水平,市局研究修订了《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9日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省工信厅《河北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指南》(冀工信企业〔2021〕75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第三条各类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各类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均可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服务提升等方面加强对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一)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第十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基地认定为“邢台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指基地内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服务人员与入驻企业总数的比例,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邢台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邢工信企业〔2018〕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