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8日鹤峰县“5+1”购房安居补贴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人才、多孩家庭、教师、医务人员等5类人群和外籍人员在鹤来鹤购房安居,农村居民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鹤峰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兑现奖补,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助,每户分别按15平方米、2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对教师、医务人员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非本县户籍人口在鹤峰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本政策自2024年3月21日起执行,鼓励生育购房奖补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购房奖补房源仅指普通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