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吾县人民政府印发《伊吾县企业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伊政办发〔2023〕10号)和《伊吾县企业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伊政办发〔2023〕11号)要求,现发布“2024年伊吾县企业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扶持范围2024年全县企业节能减排降碳项目专项资金将用于大力扶持符合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和伊吾县产业政策,有利于伊吾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县域各类工业、农业、文旅等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包括: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六)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用能设备不低于能效1级,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材料提交从3月30日开始,(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二)县商科工信局对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初审后,五、需提供材料(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原件),(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专用复印件),(六)项目技术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八)项目资金证明材料,企业自有资金落实到位证明(专用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要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