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3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省通知》要求,(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请于4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审核,形成规范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省通知》),我局将根据报送情况开展审核,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已公告企业对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按规定应当撤销公告的情况,相关检查结果请于4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报送情况开展抽查审核,(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地区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8日(联系人:李伯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