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3〕1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区制高发办〔2023〕2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2023年度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财政奖励,经由区经信局根据工信部和省、市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对奖励项目进行审核,在重复奖励和严重失信企业意见征求、“一票否决”结果核对和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等基础上,拟定了2023年度企业培育系列奖励方案(详见附件),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为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区经信局,联系电话:82958756附件:2023年度企业培育系列奖励明细表.docx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