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浙江矿评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省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栖花园、岗后坑、石坝地块)矿地综合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一期采矿权新范围进行评估进行了出让收益评估,按照价款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浙江省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栖花园、岗后坑、石坝地块)矿地综合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现将该评估报告的主要参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本公示内容含采矿权评估机构承诺函、矿业权评估报告参数表及评估报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受理部门: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吴金联系电话:0578-6218573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松源街道教场路86号,邮编323800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参数.pdf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pdf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