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新材料领域的3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84330568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成果处:84358577附件:2024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宿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