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试行)》的要求,省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社会效益考核评议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人员及有关专家,对6家省属国有文艺院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评议,并确认院团社会效益最终得分,根据最终得分对考核院团进行定级,现将综合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0591-87672391附件:2023年度省属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3月27日附件2023年度省属文艺院团社会效益综合定级情况院团名称定级结果福建省歌舞剧院优秀福建省实验闽剧院优秀福建芳华越剧院优秀福建人民艺术剧院优秀福建省杂技团优秀福建京剧院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