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预〔2024〕21号有关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3〕11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118号)及《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区,资金列入2023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附件: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肇庆市财政局2024年3月2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肇财预〔2024〕21号.doc2.附件: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