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现将《2024年城厢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附件:1.城厢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2.2024年城厢区发展庭院经济重点项目清单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2024年3月26日2024年城厢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精神,做好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推进庭院经济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示范户10户以上(其中:脱贫户5户以上)发展庭院经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示范户10户以上)带动发展庭院经济,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发展庭院经济无关的支出,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管理,镇(街道)、村负责具体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并报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各镇(街道)开展项目摸底、现场考察、审核申报,灵川镇桂山村、柯朱村为发展庭院经济重点村,庭院经济项目以华亭镇、灵川镇为责任主体,优先扶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户发展庭院经济,其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可叠加享受脱贫户发展产业到户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