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二、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高校、科研院所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提升工程(五)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将发明专利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认定评审的考核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农村局(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与创新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程(七)盘活存量专利,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当年度向漳州市企业转让发明专利6件以上(含6件)的,优化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十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对漳州市“9+5”千百亿产业发明专利国内维权胜诉的、企业海外维权或侵权纠纷应对胜诉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十三)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市、县、所(园区)、企业四级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对开展专利申请、供需对接、交易撮合、托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导航、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转化、政策宣贯等服务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旅局、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