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中心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原则,委托海南进保勘测有限公司编制《屯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按程序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共30日)二、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至ljflzb3391@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屯昌县市政事务中心,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兴路兴达小区屯昌县市政事务中心,邮政编码571600,(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0898-67813391,附件:屯昌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5)屯昌县市政事务中心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