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及其附件《广东省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要求》,以及《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的要求,我市建立市场自愿组织实施的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机制,经机构申报、部门审核、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将佛山市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公布如下: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佛山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5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