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17号)、《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温财农〔2022〕5号)文件要求,经向区政府请示,同意调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适用审核年度,2022年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以2021年度基础数据为依据,且往后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都按照前一年度审核种植情况进行发放,龙湾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以2021年种粮农户为补贴对象,并与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挂钩,原则上不再重复确认补贴对象和面积,现将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4月14日至4月2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龙湾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6962059、0577-85600856,附件:2022年龙湾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表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2022年4月14日公示附件:2022年龙湾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