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4日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3.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连续两年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且研发费用增加额达200万元的人工智能企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算力券”年发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在萧山区自主投资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外输出服务,对人工智能领域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800万元项目补助,萧政办发〔2024〕2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有编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