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售房企业、购房消费者:现将申请2023年购房贷款贴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在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住建局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的购房消费者,未完成抵押登记的,不能享受此项贷款贴息政策,二、贴息标准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1万元/年),贴息期为3年,对解除抵押登记或转让房屋的,停止发放后续贷款贴息,三、发放形式购房消费者凭方案实施日期内购买房屋的购房合同、发票、购房者身份证、贷款银行卡、网签备案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材料到售房企业进行登记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4月8日,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此项补贴,售房企业于2024年4月9日前将登记申请名单及购房人申请资料报市住建局进行复核,市住建局申请贴息资金发放至购房人贷款银行卡,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