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5日至3月29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1.鄂州市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2.鄂州市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联系电话:027-60265828(市商务局办公室)027-60265799(市商务局机关党委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