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综〔2021〕48号)、《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21〕245号)等文件精神,我镇在本镇槟榔芋种植企业中开展项目申报,共收到1家项目申报材料,经认真审核、评选,通过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定福建省金弘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同安镇占柄村槟榔芋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镇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1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0591-24766221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