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如东县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鑫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申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B06、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结束,登记有效期自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7号),联系电话:0513-8199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