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全市建筑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业创新,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授予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授予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称号,授予舟山市浩海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特色专业企业”称号,授予浙江卓骏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成长型进步企业”称号,授予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走出去优胜企业”称号,授予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舟山)特种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舟山市建筑业骨干企业”称号,授予潘宏伟等76位个人“舟山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称号,希望全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