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佛山市田径等7个协会具备承接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工作的资质,现将田径等7个体育项目的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工作职能转移至对应市体育单项协会(名单详见附件),授予期限为五年,五年期满后进行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未达到承接标准要求的,将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处理,期限内,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授予认证管理权限: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重大有效投诉的,达不到认证管理标准要求的,请涉及职能转移的协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技和青少年体育科签订承诺书和协议书,特此公告,附件:1.承接佛山市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工作协会名单2.承诺书3.协议书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3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1.承接佛山市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工作协会名单.doc附件下载:附件2.承诺书.doc附件下载:附件3.协议书.doc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