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3年度标准、质量、认证等奖励通知如下:一、认证和三同在线奖励对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1.扶持对象:当年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和增加认证证书的企业,2.扶持标准:当年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1张证书奖励10万元,三、标准化奖项(一)对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每项奖励10万元,2.扶持标准:(1)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奖励10万元,每项奖励10万元,每项奖励10万元,每项奖励10万元,2.扶持标准:对“诸暨市政府质量奖”获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诸暨市政府质量创新奖”获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2.扶持标准:对当年新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2.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列入中国品牌价值榜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