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培育评价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培育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拟认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二、反映问题方式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对拟认定名单的异议,2.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相关客观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未表明真实身份和提供证据材料的,3.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电话:0571-89761415、89761430,附件: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拟认定名单附件:2023年度“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拟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