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茂名市鳄鱼人工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截至征求意见期结束,我局接受了高州市人民政府1条意见、市应急管理局1条意见和化州市人民政府1条意见,化州市人民政府另外1条意见部分采纳,我局接受了高州市人民政府1条意见、市应急管理局1条意见和化州市人民政府1条意见,化州市人民政府另外1条意见部分采纳,共提出39条修改意见,5条修改意见不采纳,1条修改意见部分意见,3条修改意见相关段落由于采纳另外专家意见已被删除,其他30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我局根据专家意见对《茂名市鳄鱼人工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专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