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见附件1)(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聚酯涤纶)等行业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节能监察,(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四)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二、持续做好日常工业节能监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行业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察,各地工信局要认真配合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开展节能监察工作,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要严格按照监察工作安排,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0991-4523691(传真)附件1: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附件2: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