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的自我约束机制,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桂政发〔1997〕15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352号)的有关规定,三、网上年报内容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的要求填报用人单位和职工上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报数据,视为用人单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不需要再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均视为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请与相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2836136柳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612003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2821335城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2817821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800829柳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2672055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593404柳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7211612柳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7615705鹿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814684融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5300061融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5135856三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8618104附件: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4日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