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负责)对发展质量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设立科技企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2.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每年发布孵化载体建设评价报告和绩效排行榜,(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负责)(二)实施科技型企业“升规”工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负责)7.引导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区)政府负责)8.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供给,(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发挥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用,(省科技厅负责)9.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四)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负责)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计划项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国有科创企业及国有投资机构、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科创、“三创(创新、创造、创意)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