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切实加强大兴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与服务,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对注册在大兴区的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专项核查工作,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首次申请、增项、升级业务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企业(2023年核查达标企业本次不再核查)及2020年以来平台扣分超过20分以上企业(详见附件1),三、检查内容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2.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到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服务中心接受检查,检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处理方式1.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2.企业逾期不参加检查的,经检查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后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检查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相关资料确认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附件1:第一批专项核查企业名单.xls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附件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附件5: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docx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03月21日联系人及电话:苏工、寇工010-69206424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