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4-03-2017:01信息来源: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符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企业申报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附件1),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二)申报程序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对照具体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通过U盘存储报送)于4月5日前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材料报送”板块提交申请材料,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企业年报管理”板块线上报送我局,附件:1.各相关行业规范(准入)条件2.企业年度报告模板(联系人:谢倩旎,电话:8810207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