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成功介绍1名脱贫人口到县以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脱贫人口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所需资金由输出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将我县2023年度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0日,公示监督电话:25222541附件:茶陵县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情况汇总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0日。